南方财经7月4日电,美登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31号),决定书指出,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合计代公司员工黄鋆持有公司约15.24万股,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期间相关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责任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一般户合计打款1277.42万元,用于支付公司一般户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中涉及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导致2023年、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宇、马原、王良晶、苏鑫、徐靓依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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